租赁,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时期内把租赁物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按租约规定,分期付给一定的租赁费。租赁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它的兴起与发展打破了传统信贷和金融机构体系的束缚,为金融体制的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当然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案例分析
众所周知,在租房的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纠纷,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入一些“陷阱”,导致自己的财产和安全受到威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租赁纠纷,希望在租房的高峰期能给大家一个提醒。
案例一:新任租客要换锁
大部分租房者都没有换锁的意识,但是这关系着租房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记者了解到,曾经就有一位租房者在租下房子后没有换锁,以至于后来有人用钥匙打开门进屋进行盗窃,虽然只损失了小部分的财务,但是,万一出现其他意外就不值得了。
点评:换个锁头不过花费几十元,却能保证租房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提醒租客,无论您有多忙,租房子第一件事就应该换锁。但租客最好是在征得业主的同意后再...[详细]
●钟松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审理查明:1999年4月16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一份不同版本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但两份合同均约定上诉人将座落于惠阳市淡水镇人民五路17号楼房第一层左边一间约20平方米的铺位出租给被上诉人使用,租期为二年零六个月,即自1999年4月16日至2001年10月16日止;每月租金900元,被上诉人于签约时付押金900元,如被上诉人中途退房,押金不退等。合同签订后,上诉人依约将房屋交给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交押金900元,并在该铺位经营蓄电池等生意。2000年12月21日,上诉人等人到被上诉人处催收租金,被上诉人只支付了租金600元,上诉人不满,即叫人拿走被上诉人店里的货物,并要求被上诉人写下抵押条子,无奈,被上诉人只好搬出承租房屋,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2001年2月28日,被上诉人已将2000年12月16日之前拖欠的租金2600元交当地派出所转交给上诉人,但押金上诉人没有退还...[详细]
●周宜祥、吴选珍与刘桂娟、娄自学财产租赁纠纷案
原审上诉人周宜祥、吴选珍因财产租赁纠纷一案,本院于1997年11月3日作出红中经终字第9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00年1月3日对本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云高经监字第07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了再审。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派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娅波、代理检察员伍湘辉出庭支持抗诉,原审上诉人周宜祥、吴选珍及委托代理人雷作昌、原审被上诉人刘桂娟、娄自学及委托代理人骆树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被告周宜祥、吴选珍与刘桂娟、娄自学经双方协商后,1996年11月1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书》,原告将自家开的饭馆一、二楼房屋、伙房、保管室、猪圈一间、桌子、凳子及炊具承租给被告使用。水电费、税收等由被告负责...[详细]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
原审判决认定:2004年11月30日,被告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四联村委会蔡边南向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用合同书》一份,约定:1、南向村将“了田”约七亩的土地出租给被告使用,租期为25年,前20年每年租金为20500元;2、被告在签订合同当日需支付第一年租金20500元及按金20000元;3、在租赁期内,被告如将该土地转租给他人,需征得南向村同意。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了第一年租金及按金共40500元。
2004年12月2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转承租协议书》,约定:被告将其承租的南向村的“了田”土地转租给原...[详细]
●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986年8月29日,原告德意志公司与被告租赁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同时签署了主租赁协议,融资总额度为2390万德国马克和1390万美元。依照合作协议和主租赁协议的规定,双方于1986年9月2日至1989年5月30日期间先后签署了43份子租赁协议,约定租赁公司就各子租赁协议项下租赁设备向德意志公司支付租赁费用的金额、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1990年租赁公司要求宽限所有以德国马克作价的子租赁协议,双方于1990年12月28日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将6-7、18-22、30-36以及42-44号17份子租赁协议项下自1990年11月23日起尚欠支付的以“提前付款”方式计算和支付的租赁费用改变为以“租金加出租人出售选择权价格”方式支付,并相应延长了支付这些租金和出租人出售选择权价格的期限。1992年开始,租赁公司未能履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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