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二、离婚登记的条件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离婚申请有管辖权;
2、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3、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持有双方签名或按有指纹的离婚申请书,其内容是其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申请书中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事馆颁发的结婚证;
6、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各自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
7、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能证明其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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