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大龄青年李男经他人介绍与王女相识,在互不了解的情况下,认识未满十天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举行了婚礼。婚后一周,王女出现精神状态异常现象,还常避着李男服用某种白色药丸。婚后一月,王女因外出受到惊吓而突发精神病,送医院抢救后病情得到控制,但医生要求王女每天必须服药。因此,李男了解到王女在婚前即患有间隙性精神病。6月初,感觉受了骗的李男以王女婚前故意隐瞒精神病史、婚后无法彻底治愈为由,向法院提出。
案件审理中,经主审法官悉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女与李男自愿离婚,李男给付王女经济帮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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