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当发生延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也应当保留有关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购房者需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销售广告、等相关的房屋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多用。
2、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购房者(或委托)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达成一致,这是比较快捷,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该以局面形式确认和解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3、可申请退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在未能按期交付房子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仍然未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购房者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购房者如欲解除合同,应该先进行催告。经过催告后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购房者合同解除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第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这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的,则丧失了解除权(以其他理由如严重的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且如若购房者在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驶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限缩短为三个月。
4、向法院起诉
开发商延期交房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损失,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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