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智刚与被告徐丽系关系,2000年智刚因怀疑被告徐丽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为此发生争执。2002年,双方再次为此事发生矛盾并打架,徐丽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智刚以夫妻已二年以上,且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徐丽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智刚与被告徐丽自2002年因感情问题发生打架后,已分居生活五年以上,被告既不与原告联系,又不履行夫妻及家庭义务,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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