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近日,笔者下载某个短视频APP,首页跳出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笔者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点击“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而是打开协议一探究竟。只见上万字的“论文”扑面而来:介绍产品基本情况,强调用户行为规范,强调公司权利还有声明免责条款。但个别霸王条款着实让人生气,其中一条“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消费者使用平台服务,即表明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和规则”,这不就是告诉你“一次同意就等于次次同意?”
笔者又下载了某款购物APP,用户协议中的一个条款更是让人咋舌,“对于消费者的视频、照片、文字等,平台均享有永久的、无期限及地域限制的、完全免费的使用权”,并且“有权将其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实际行使时无须另行征得您的同意”,这不就相当于将个人信息授权转送第三方?数据几经转手很可能被非法利用,一旦出现纠纷,用户连追责的权利都没有。看看我们周围,动辄上万字的APP用户协议,多少人会读呢?写满了大量冗杂信息的协议晦涩难懂,很多消费者根本看不明白。有网友戏言“即使看明白了又能如何?不同意便不能用”。事实上,《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但不少APP开发者揣着明白装糊涂。明目张胆者有之,暗度陈仓者也不少,市场上还有一些APP干脆用默认选择同意隐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户同意,隐蔽性地违法收集个人信息。
移动互联网时代,APP的广泛应用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是,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引起消费者强烈的不满和担忧。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隐私权要在治理中多管齐下。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说,应重拳出手加强对手机应用市场的管理,明确上架违规APP的相应法律责任并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上架APP的源头上做好把控工作。比如,要求相关协议进一步明确“必需信息”“第三方”等核心要素的范围,不能含糊地概括为“可能向第三方披露”等;从APP开发者的角度来说,莫要算计用户。企业在通过用户的数据资源获利时,只有保护用户的权益,才能长久拥有市场。比如,从用户便捷阅读的需要出发,将与用户关联的重要部分在协议前面突出显示,简洁明了,降低阅读门槛等;从用户角度来说,更要不断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主动维权,共同推动完善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这样,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经济发展中享受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才不会是一句空话。特别声明:本平台所发布的部分公开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如有侵权请联系qq客服删除,3372575805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