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娄底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已经敲定,全省统一为2013年11月1日至10日,2014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报名时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2年1月)、高中(或中职)毕业证(应届生凭市州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或同等学历证明。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湖南报名参加高考,除须具备本省户籍人员报名条件外,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须符合“自高中一年级起就在湖南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条件;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还须符合“在湖南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时,还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学籍证明材料;报考少年班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学校发给的准考证。
在湖南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必须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也可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但二者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除报考有户籍招生要求的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等,下同)外,应届毕业生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跨市州或跨县区报名的考生报名办法,由相关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确定)。拟报考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等有户籍招生要求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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