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做大做强高水平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印发了《海口市支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从创业资金、创业场所、发放奖励等方面入手,全方位支持留学人员来海口创新创业。
《措施》提出,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照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个人最高额度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额度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留创企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等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留创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奖励补贴2000元/人。留创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1000元/人。
支持留创园发展方面,《措施》明确,支持留创园区申报认定海口市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留创园区为入驻留创企业提供1年免租金创业场所,免费注册、免费会议室等服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孵化基地最高额度1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留创园每孵化1个留创企业,且留创企业符合累计获得3项及以上知识产权、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等条件之一的,按5万元的标准给予留创园区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最高额度可达到50万元。
转自:海口日报
来源: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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