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公办小学网上报名www.htedu.com.cn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学升入初中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株洲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株教函〔2016〕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荷塘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教育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保障落实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惠性政策,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依规免试有序入学。
二、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公办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三)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双向选择、免试入学;
(四)流动人口:统筹协调,保证入学;
(五)户籍人口: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永斌
副组长:刘美贞、陈宁、董海军、王沧海、王晓红
成 员:基础教育股、社办股、监审股、办公室、装备站相关人员、各学校校长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股长兼任,负责组织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机构职责
1.基教股:负责制定并发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按计划管理学籍,全面组织和指导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2.社办股:组织区内幼儿园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和落实,协助监审股查处民办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招生行为。
3.监审股: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计划的落实,规范招生行为,查处招生违规违纪现象。
4.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个部门,负责招生过程中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维护招生秩序。
5.装备站:负责阳光招生平台的网络畅通。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收对象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满6岁,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荷塘区户籍子弟(小孩户口于6月1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荷塘区视为本地户口)和符合条件的进城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在荷塘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且居住在荷塘区的非其他四区常住居民子弟)。
2.工作流程
(1)报名所需证件
j荷塘区户籍学生: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k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户口本、房产证或居住证(2016年8月5日之前办理)、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务工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务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务工证(荷塘区)
(2)招生宣传和培训
j4月份召开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对小学进行网络招生工作业务培训,并下发《荷塘区2016年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签订招生工作责任状。
k5月10日前组织全区幼儿园园长进行招生工作培训,宣传《荷塘区2016年一年级新生网络报名实施办法》,指导幼儿园帮助家长进行网络报名。
(3)荷塘区户籍学生
①网络报名时间:5月16日至6月2日。
②证件资料面审时间:6月3日至6月7日由各小学对网络报名一年级新生进行现场证件资料面审。
③核实信息时间:6月20日前区教育局组织人员与公安部门核查证件与学生信息的真伪,造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④逾期补登:核查后如有还未接受报名登记的学生,则由学生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6月30日前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学校不得再接受报名登记。6月30日以后登记的学生,如本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
(4)进城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①网络报名时间:6月20日至8月4日。
②现场证件资料面审时间和地点:8月5日至10日在株洲市五中进行。
③核实信息时间:8月15日前组织人员与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核查经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人员居住证和务工证等信息,造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m微机统筹派位时间:8月20日通过微信、短信和网络向家长公示派位信息。
n入学报名时间:8月22日至8月25日家长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二)中小学插班生
1.报名所需证件
j荷塘区户籍学生:户口本、房产证、全国学籍卡或全国学籍证明
k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户口本、房产证或居住证(2016年8月5日之前办理)、务工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务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全国学籍卡或全国学籍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务工证(荷塘区)。
2.登记时间及地点:8月10日统一在株洲市五中领号并进行入学登记。
3.接收原则:中小学班额超过50人的班级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小学六年级和中学九年级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所有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在学位相对充足的学校,小学集中安排在桂花小学、太阳小学、明照小学、龙洲小学等有学位的学校,初中集中安排在第十五中学,其它学校不能私自接收插班生。
(三)公办初中新生招生
乡镇中学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乡镇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乡镇初中。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生,采取由区教育局统一派位公办初中。
1.辖区内各小学毕业生
(1)4月底区教育局对各小学毕业进行派位,学生于5月3日至10日到派位初中报名。
(2)5月20日前各初中将报名登记表与人数统计表上报基础教育股进行审查。
(3)教育局审查后,如仍还有未接受报名登记的学生,则由学生家长携带相关证件于6月20日前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股登记,学校不得再接受报名登记。6月20日后,区教育局将不再接受登记。
2.非辖区小学毕业生
(1)报名所需证件
j荷塘区户籍学生:户口本、房产证、全国学籍卡或全国学籍证明
k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户口本、房产证或居住证(2016年8月5日之前办理)、务工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务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全国学籍卡或全国学籍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务工证(荷塘区)。
(2)登记时间及地点
8月5日至8月10日到株洲市五中集中办理。
(3)接收原则:8月20日,荷塘区户籍学生根据户籍地址派位到相对应的初中学校,符合条件者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集中派位到株洲市第十五中学。
(四)民办学校新生招生
各民办学校严格按《株洲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株教函〔2016〕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计划免试招生。
五、招生纪律
(一)严明招生纪律。实行招生工作责任制,中小学校长和教育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中小学和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副职及经办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阳光招生。
(二)严格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违规入学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所产生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借招生之便谋取不当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纪检部门处理。
(三)各学校与区教育局签订《2016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责任状》。
附件:1.荷塘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及范围划分
2.荷塘区2016年城区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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