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即2014年9月1日及之后,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广州市各区户籍适龄幼儿或居住所在区允许的幼儿园招生对象。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认真查看《本区的幼儿园报名工作方案和通知》,并如实填写资料。所填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
三、幼儿姓名、身份证号,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电脑派位后现场资格审核时一致。字库中没有的生僻汉字请用同音字并加圆括号表示,例如:“(山)”。
四、网上报名设志愿1个。
五、每名幼儿的身份证号和联系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系统将实时对所填的联系手机进行验证。未能通过验证的可换用其他手机,成功通过验证后才能提交资料。
六、填报资料后,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密码泄露,其后果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
七、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录取资格。
八、报名截止时间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系统对基本信息和填报志愿进行修改(幼儿姓名和身份证号不能修改)。报名截止后,逾期未提交或未完成的填写信息无效。
特别声明:本平台所发布的部分公开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如有侵权请联系qq客服删除,3372575805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