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张掖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61.178.178.63:2018/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张掖市高中阶段学校报考管理系统(http://61.178.178.63:2018)进行志愿填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修改志愿。考生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是系统默认的有效志愿。
1、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
1.省教育厅《2018年教育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按照招生职普比均不低于4.2:5.8的要求,统筹高中阶段招生,足额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2.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区教育局依据职普比要求核定后分配到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并报市教育局备案。《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汇总表》详见附表1。
3.公办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申报、县区审核、市教育局备案,纳入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
4.张掖中学民族班招生人数不突破50人。张掖中学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监督实施。
(二)中职学校1.市内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根据办学规模确定。2.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执行省考试院下达的计划。3.鼓励考生报考省属(特别是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学校)或市内其他职业学校,职教学校可跨区域招生。《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情况一览表》详见附表3。
2、志愿填报时间
(一)民乐县、临泽县、高台县、肃南县为6月25日上午8:00至6月26日下午18:00;
(二)甘州区、山丹县为6月27日上午8:00至6月28日下午18:00。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一)填报张掖市高中阶段学校报考管理系统志愿。若不填报,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张掖市高中阶段学校报考管理系统(http://61.178.178.63:2018)进行志愿填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修改志愿。考生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是系统默认的有效志愿。
(三)考生只能填报学籍所在县区的学校,若进入其它县区的页面,将无法进行志愿填报相关操作。
(四)考生一定要慎重填报志愿,以下状况将导致考生不被志愿学校录取。1.中考成绩没有达到普通高中分数线及以上(实验中学“玉芳班”录取成绩必须在甘州区2000名之前)。2. 报考张掖中学、张掖市第二中学、临泽一中、高台一中、民乐一中、山丹一中6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生物和地理等级、思想品德和历史等级必须达到2B1C及以上(从外市州转入我市,已参加生物和地理考试且成绩合格及以上的考生,其生物地理等级认定为C等;在张掖参加生地补考的考生,以补考成绩为准)。
(五)考生填报志愿如出现下列情形,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1.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
2.填报非学籍所在县区志愿的;
3.将本人学籍号和密码告知第三者,导致志愿被他人修改的;
4.志愿填报失误,导致不被志愿学校录取的。
4、照顾政策
(一)2016年1月1日之前在初中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1-4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具有加分资格。1.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加5分。2.获得甘肃省体育运动等级测试一级、二级证书的考生分别加10分、5分。3.获得甘肃省艺术特长等级评定A级、B级证书的考生分别加10分、5分。4.获得市运动会单项成绩前三名的考生分别加10分、5分、3分。
(二)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5分。
(三)肃南一中招收的户籍在肃南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在肃南居住的长汉生加5分。
(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子女按《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五)公安系统英烈子女、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按《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执行。
(六)本市乡村教师的子女,报考省、市示范性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优质普通高中(6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到校”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区制定(甘州区名额到校生报考实验中学“玉芳班”的,按志愿录取,纳入全区名额到校生比例)。
(八)实验中学“玉芳班”学生享受玉芳教育基金以下资助:免收高中阶段的学费、住宿费、校服及军训服装费,办理学生平安险;全员享受国家助学金,择优享受“玉芳奖学金”;到北京名校交流学习;“玉芳班”学生考入名牌院校,由玉芳教育基金资助完成大学学业。以上(一)至(六)类照顾政策,考生只享受一类,不累计加分。艺体特长生不享受上述(一)类2、3、4项照顾政策。享受照顾政策的学生由所在学校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县区教育局复核确认后,7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5、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
(一)艺体特长生
1.甘州区设置“张掖市实验中学”“张掖中学、张掖市实验中学”“张掖市第二中学、张掖市实验中学”3个志愿供考生选择。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志愿填报。
2.其他有艺体特长生备案计划的县只设置1个志愿。
3.在中考成绩达到总分50%以上,专业课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在学校专项计划内按专业总分(音乐类按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录取为艺体特长生后,考生的其他志愿无效。
(二)其他普通高中生
1.甘州区
①设置“实验中学玉芳班”“张掖中学”“张掖市第二中学”、“张掖市实验中学”“张掖市金觻中学”“张掖市天一中学”6个志愿。
②考生可按意愿顺序填报1到6个志愿学校,最少填报1个志愿,最多填报6个志愿。
2.其他县
除山丹县设置“山丹一中”和“马场高中”2个志愿外,其他县设置1个志愿。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3. 录取办法
①各县区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定普通高中分数线,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发布。
②坚持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到校学生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录取。
④六县区教育局是2018年高中阶段录取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⑤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教育局复核,统一在张掖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示。
⑥未经统一公示的学生,一律不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三)招生录取时间安排6月23日完成阅卷。6月25日公布成绩,考生通过“张掖市高中阶段学校报考管理系统”或所在初中学校查询。6月19日至6月28日审查并公示享受名额分配到校计划政策考生的名单。7月12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6、职业学校招生
(一)报考。由考生直接与职业学校联系,登记报名,领取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市内职业学校由学校按照招生计划自主核定分数线。补录时间截止11月10日。
(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一是上中职学校学费全免。二是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资助2000元。
7、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必须从依法治教、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深化改革、提升治理能力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二)严肃招生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甘教发〔2018〕13号)精神,重点落实好五项纪律:
(1)县区教育局(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禁超范围、超计划和降低分数线招生;严禁以借读为名接收非本校录取的学生;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严禁同城转学,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或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手续。
(2)严禁普通高中擅自印发招生简章或召开招生咨询会,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3)严禁采取到考生学校和家庭动员、虚假宣传、许诺条件等任何不正当方式争抢生源。
(4)严禁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若有违反,由学校校长承担后果。
(5)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三)接受社会监督。
1.欢迎社会各界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县区教育局、相关学校校长和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问责、公开点名曝光。
2.县区教育局主要领导要与辖区内普通高中校长签订《张掖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承诺书》和《2018年张掖市普通高中招生承诺书》,并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附件:1.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汇总表2.张掖市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
1.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汇总表
2.张掖市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情况一览表
3.2018年张掖市中等职业学校情况一览
张掖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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