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您能顺利完成此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广西考区报名确认,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以下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2日 9:00 — 2014年11月7日 16:00
二、报名确认要求
(一)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8KB以上,30KB以下),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本次报名确认均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次考试费,不设现场收费。收费标准为:每科43元。
(三)变更考试地点的考生(指从外省改为在广西参加考试),需提前下载并填写《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于11月5日到我院办理相关手续。
(四)符合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需先在网上完成报名确认和网上支付。请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考生携带《减免报考费用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于11月28日到我院办理退费手续。
三、工作时间及地点
时间:8:00 — 12:00 14:30 — 17:30
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 广西就业大厦5楼509室
电话:0771-5505211
附件:1.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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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考前周知的新增内容
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各地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二)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四)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五)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六)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在考试的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或减少干扰,并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对受影响的考生给予适当、相应的补救。
(七)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
1.按“手机使用”处理的行为包括: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以上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处理。
2.关于考生坐错考场的处理
(1)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集团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
敬请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共同维护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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