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招生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天津市继续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填报志愿的方式。批次设置没有变化,普通本科批次仍然分为A、B两个阶段进行。本科批次A阶段为公办本科院校及经批准在本阶段录取的院校,本科批次B阶段为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2019年,天津市实行“两次填报、两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普通类(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分两次分别填报本科、高职院校志愿,时间安排如下: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录取院校在6月25日至6月27日中午12时填报;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B阶段)录取院校在6月25日至6月29日中午12时填报。高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及高职(专科)录取院校在7月28日至7月30日中午12时填报。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分两次分别填报本科、高职院校志愿,时间安排如下: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在6月25日10时至6月27日中午12时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在7月27日10时至7月29日中午12时填报。
本科院校分两次征询志愿,时间安排如下: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在7月20日10时至7月21日中午12时征询;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在7月26日10时至7月27日中午12时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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