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中,袁某某认为自己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和女儿之间的事是家事,司法机关没必要上纲上线,完全是女儿忘恩负义。他有着严重的悲观低落情绪,甚至拒绝服药、绝食以表达自己的“生无可恋”。他与其他服刑人员之间的相处也不融洽。如果不采取措施把他引入改造的正轨,消极悲观的情绪终会在他的身上放大,造成严重的后果。
最终,在民警和前妻的帮助下,袁某某和女儿关系缓和。一段时间后,袁某某在监狱收到了女儿的谅解书,他逐渐放下对民警的对立、戒备心理,慢慢适应集体生活环境,也开始正常吃饭、服药,不再无理取闹。此后,袁某某在改造中,表现得十分积极主动。(上海法治报)
特别声明:本平台所发布的部分公开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如有侵权请联系qq客服删除,3372575805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