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发现,即使有些企业同意员工休年假,也会在休假天数、工作安排等方面给员工另设障碍。“卡”的方式有很多:有公司把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算在带薪年休假中,重合自动抵消;有公司在员工休年假期间,还不断布置工作任务,要求其远程办公;把员工5天的年休假拆成两半,要求每次最多只能休2天半;年底未休完年假,公司要求员工补签休假单,假装已休完了年假。 在陕西某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张先生说,“休个年假得想半天借口”,他所在公司的领导经常会以事情太多、公司人少忙不过来为由让他“缓缓再休”,结果一缓就没了下文。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政律师接触过不少涉带薪休假的纠纷:部分用人单位直接用补偿金方式代替给员工休假,直接导致带薪年休假无法实现;部分劳动者为加班费等补偿,主动放弃带薪年休假;销售行业以“底薪+绩效”构成工资的员工,担心带薪休假影响收入,无奈放弃权益等。
“没假休”“不能休”“不敢休”,放假这件事,在一些劳动者那里成了难事。带薪休假,为何在现实中那么难以落实? 人社部曾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相关建议,分析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时提到:企业职工休假带来岗位人员空缺以及用工成本增加,影响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主动性。
郭政说,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带薪休假对经济、文化等推动和刺激作用,劳动法也有相关规定,但现实中仍很难执行,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现行劳动法虽然对于带薪休假有规定,但具体细则、实践方式缺少明确条款规定,制度上存在一定程度空白与漏洞。
在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倩看来,带薪年休假落实不到位,有多重原因。部分用人单位工作强度较大、工作时间较长,而职工休假不免导致部分岗位人手空缺、用工成本提高,所以有些用人单位缺乏统筹安排职工休假的意愿。从劳动者角度来说,有些劳动者相对于休息更看重收入,也害怕要求休假会影响岗位稳定、晋升机会,在职时往往不敢或不愿申请年休假,还有些劳动者甚至不了解带薪年休假制度。整个社会没有形成享受带薪年休假的理念和共识,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较为薄弱,基层工会在维权方面起到的作用也有限。
还有业内专家指出,虽然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相比于前几年有明显改善,但依然没有完全落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相应执法,导致企业不落实带薪休假不会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劳动者自己申请仲裁成本高难度大。强制执行带薪年休假行不行(全媒体记者 文丽娟 见习记者 丁一)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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